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北辰区法律咨询 > 北辰区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争夺孩子抚养权害丈夫该怎么办

争夺孩子抚养权害丈夫该怎么办

任* 天津-北辰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1.03 23:17:10 445人阅读

争夺孩子抚养权害丈夫该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北辰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辰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一方为争夺抚养权伤害另一方,受害方需积极维护权益。及时报警固定证据,若构成轻伤以上,加害方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担刑责。
2.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加害方继续实施暴力等行为。
3.在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中,伤害行为可作为证据,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加害方的行为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
4.受害方还能要求加害方民事赔偿,弥补身心损失。

建议受害方第一时间报警,确保自身安全并固定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保护令,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用于抚养权纠纷和索赔。在整个过程中,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

2025-11-04 07:24: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一方为争夺孩子抚养权伤害另一方时,及时报警至关重要,这能固定证据,像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2)若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加害方会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3)在民事领域,受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禁止加害方继续实施暴力等不当行为,保障自身安全。
(4)在离婚和抚养权纠纷中,伤害行为可作为证据,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加害方的行为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5)受害方还能要求加害方进行民事赔偿,弥补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失。

提醒:
受害方要及时保留证据,且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2025-11-04 05:40:06 回复
咨询我

(一)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像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都能作为被伤害的证据留存。
(二)当伤害行为构成轻伤以上,可要求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三)在民事方面,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加害方继续实施暴力等行为。
(四)在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中,将伤害行为作为证据提交,争取更有利的抚养权判决。
(五)要求加害方进行民事赔偿,弥补自身身体和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1-04 03:45:31 回复
咨询我

1.一方为争抚养权伤害另一方,受害方应立即维权。要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像伤情照片、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若构成轻伤以上,加害方涉嫌犯罪要担刑责。
2.民事上,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禁止加害方继续施暴、骚扰等。在抚养权纠纷中,伤害行为可作证据,法院会从孩子利益出发判抚养权,加害方行为不利其争抚养权。
3.受害方还能要求加害方民事赔偿,弥补身心损失。

2025-11-04 02:09:1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方为争夺孩子抚养权伤害另一方,受害方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加害方可能担刑责,受害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争取抚养权、要求民事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伤害行为构成轻伤以上,加害方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院判决抚养权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加害方的伤害行为不利于其争取抚养权。同时,受害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并且受害方有权要求加害方进行民事赔偿,弥补损失。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4 00:19:32 回复

丈夫死了老人无权争夺孩子抚养权。抚养权归母亲所有。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对于丈夫死了老人有权争夺孩子抚养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丈夫死了老人无权争夺孩子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解答如下,丈夫死了老人无权争夺孩子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