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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停车费车辆受损,是否该物业负责

赵** 北京-石景山区 物业纠纷咨询 2025.11.03 09:50:27 314人阅读

交了停车费车辆受损,是否该物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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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物业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对车辆有保管义务,或者收取的费用涵盖车辆保管费,车辆安全保障就是物业的责任,车辆受损时物业需担责。
(2)若合同未明确保管义务,物业仍有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像配备安保人员与安装监控等。若因物业存在管理疏漏,如安保松懈、监控损坏未及时维修而致车辆受损,物业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若车辆受损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物业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由侵权人担责;物业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提醒:车辆在停车场受损,车主需先查看合同约定,若协商赔偿无果,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维权。

2025-11-03 14:0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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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仔细查看对车辆保管义务的约定,若有保管约定,可明确物业责任。
(二)日常留意物业对小区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安保人员配备和监控运行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车辆受损后,及时收集证据,如监控视频、与物业沟通记录等,以便确定责任归属。
(四)若车辆因第三人侵权受损,了解物业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若物业有过错,要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2025-11-03 12:2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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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保管车辆,或收费含保管费,车辆受损物业担责。

2.合同未明确保管义务,物业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管理疏漏致车辆受损,物业需赔偿。

3.车辆因第三人侵权受损,物业尽到注意义务,侵权人担责;物业有过错,承担补充责任。

2025-11-03 12:2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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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停车费后车辆受损,物业是否负责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担责也可能无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物业对车辆有保管义务,或者收取的费用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就有义务保障车辆安全,车辆受损时物业需承担责任。即便合同未明确保管义务,物业也负有基本安全保障义务,若因管理疏漏如安保松懈、监控损坏未及时维修等导致车辆受损,物业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车辆受损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物业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则由侵权人担责,若物业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如果遇到交停车费后车辆受损的情况,对责任认定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3 11:3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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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停车费后车辆受损,物业是否担责要依具体情形判断。若合同明确物业对车辆有保管义务或收费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就需保障车辆安全,车辆受损时要担责。
2.即便合同未明确保管义务,物业也有基本安全保障义务,若因管理疏漏如安保松懈、监控损坏未修等导致车辆受损,物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当车辆受损由第三人侵权造成,若物业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由侵权人担责;若物业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车主停车前应明确合同中物业对车辆的保管责任;物业要履行好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及时维护设施;遇到车辆受损情况,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1-03 10:20:27 回复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如果不懂程序上的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如果不懂程序上的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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