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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抵押房产本身无优先受偿权,预抵押登记是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的登记,登记的是未来抵押权变动请求权,非现实抵押权。预抵押登记后债权人未取得真正抵押权,无法像正式抵押那样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只有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抵押权设立,债权人才在特定情形下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
为保障权益,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督促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确保抵押权有效设立。
2.关注抵押房产状况,利用预抵押登记的保全和对抗效力,防止抵押人擅自处分房产。
3.与抵押人明确约定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时间和违约责任,增强约束。
2025-11-03 12:0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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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预抵押登记目的是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登记的是未来抵押权变动请求权,而非现实抵押权,所以预抵押房产本身无优先受偿权。
(2)进行预抵押登记后,债权人未取得真正抵押权,和正式抵押不同,无法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3)只有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才设立,此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时,债权人才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
(4)预抵押登记有保全和对抗效力,可防止抵押人擅自处分房产,保障债权人未来顺利取得抵押权。
提醒:
在涉及预抵押和正式抵押时,要明确两者区别,及时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以保障优先受偿权,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3 11:4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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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债权人,在预抵押登记阶段,要密切关注抵押房产情况,防止抵押人擅自处分。同时,应及时督促债务人在符合条件时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以取得真正的抵押权和优先受偿权。
(二)对于抵押人,要清楚预抵押登记的限制,不能擅自处分已预抵押登记的房产,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025-11-03 09:5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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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抵押房产无优先受偿权。预抵押登记是保障未来物权实现的登记,登记的是抵押权变动请求权,不是现实抵押权。
2.预抵押登记后,债权人未获真正抵押权,不能像正式抵押那样优先受偿。只有完成正式抵押登记,抵押权设立,债务违约时债权人才有优先受偿权。
3.预抵押登记有保全和对抗效力,可防止抵押人擅自处置房产,保障债权人未来获抵押权。
2025-11-03 09:4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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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预抵押房产本身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只有办理正式抵押登记,债权人才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预抵押登记可保障债权人未来顺利取得抵押权。
法律解析:
预抵押登记是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设,登记的是将来发生抵押权变动的请求权,并非现实的抵押权。因此,进行预抵押登记后,债权人未取得真正的抵押权,不能像正式抵押那样就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只有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才设立,此时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债权人才对抵押房产具有优先受偿权。同时,预抵押登记具有保全和对抗效力,可防止抵押人擅自处分房产,保障债权人未来顺利取得抵押权。如果在预抵押或抵押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3 09:37: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