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复婚后房产证处理分情况。离婚时已分割房产,按分割结果确定归属,可办理加名;未分割则可重新协商,签订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受法律保护。离婚时已分割的房产,其归属按之前结果确定,复婚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若要加名,这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完成登记后另一方成为共有人。若离婚时未分割房产,复婚后双方可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再根据协议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些操作都是为了保障双方在房产上的合法权益。如果对离婚复婚后房产证处理还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离婚复婚后房产证处理分不同情况。若离婚时已分割房产,复婚后按之前分割结果确定归属。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复婚后仍为该方个人财产;若要加另一方名字,可办理加名手续,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此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登记后另一方成为共有人。
2.若离婚时未分割房产,复婚后可重新协商归属。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也可依据协议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建议:离婚分割房产时要明确清晰,避免后续纠纷;复婚后若协商房产归属,及时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登记手续,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分析:
(1)离婚时已分割房产的情况:复婚后房产归属遵循之前的分割结果。若房产归一方,那复婚后仍为其个人财产。若要添加另一方名字,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此行为通常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登记后另一方成为共有人。
(2)离婚时未分割房产的情况:复婚后可重新协商房产归属。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还能根据协议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提醒:
办理房产加名或产权变更登记要注意按规定准备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办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离婚时已分割房产:按之前分割结果确定归属,若房产归一方,复婚后仍为其个人财产。若要加另一方名字,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完成登记后另一方成为共有人。
(二)离婚时未分割房产:复婚后重新协商归属,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也可根据协议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房产加名情况中,一方将房产部分份额赠与另一方,符合赠与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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