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协商是讨薪的第一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有按约定拨付工程款用于支付工资的义务,工人拥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法定权利,通过协商明确告知相关单位这些规定,有助于问题的和平解决。
(2)协商不成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有效的途径,劳动监察部门具备调查和处罚相关单位的权力,可责令其支付工资,保障工人权益。
(3)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也是重要手段,在此过程中,工人需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
(4)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借助政府协调也能推动问题解决。
提醒:
讨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各类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一)协商时要明确告知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需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用于支付工资,工人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通过和平沟通解决问题。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相关单位调查处罚,责令支付工资。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提前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依靠政府协调解决。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人讨薪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先和建设、总包、分包单位协商,说明依据法规,建设单位需按时拨款付工资,工人有权拿报酬。
2.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可调查处罚相关单位,责令支付工资;也可向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
3.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还能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借助政府协调解决。
结论:
工人讨薪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诉讼,也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法律解析: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有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用于支付工资的义务,工人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所以工人讨薪时可先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责令支付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可依据工人提供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进行调解或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工人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也可借助政府力量协调解决。如果您在讨薪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或者对讨薪流程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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