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黄山法律咨询 > 黄山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立功的认定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立功的认定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罗* 安徽-黄山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31 15:37:20 374人阅读

立功的认定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黄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黄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立功在刑法里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其主体涵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2)立功行为表现形式多样,揭发他人犯罪且查证属实、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以及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都可认定为立功。
(3)立功行为需具备真实性和有效性,所揭发的内容或提供的线索要客观存在,协助抓捕等行为要对司法活动产生实际帮助。
(4)立功行为要独立于本人犯罪,与本人罪行无直接关联,是额外的积极表现。

提醒:若涉及立功相关情况,要确保立功行为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21:21:08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在认定立功时,要严格审查立功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比如对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要认真查证核实;对提供的线索,要判断是否能实际帮助侦破案件。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若想立功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应积极实施符合立功条件的行为,如发现他人犯罪及时揭发,有相关案件线索及时提供等。
(三)司法人员需确保立功行为与本人罪行无直接关联,不能将与自身犯罪相关的行为认定为立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5-10-31 19:52:34 回复
咨询我

1.立功是刑法里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立功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2.立功行为多样,比如揭发他人犯罪且查证属实;提供重要线索助司法破案;阻止他人犯罪;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有其他利国利民的突出表现。
3.立功要真实有效,揭发线索要客观存在,协助抓捕等得对司法有实际帮助。而且立功与本人罪行无直接关联,是额外的积极表现。

2025-10-31 17:58:5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立功是刑法中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立功主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多种立功行为表现,且立功需具备真实性、有效性,与本人罪行无直接关联。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立功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在量刑时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行为包括揭发他人犯罪且查证属实、提供线索侦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犯罪、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以及有其他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不过,立功行为必须真实有效,像揭发或提供的线索要客观存在,协助抓捕等行为要对司法活动有实际帮助,并且立功要独立于本人犯罪,与本人罪行无直接关联。如果在犯罪过程中有符合立功的情况,就能在法律上获得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机会。若你对立功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

2025-10-31 17:18:42 回复
咨询我

立功作为刑法中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具有重要意义。立功认定需主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行为要具备真实性和有效性,且与本人罪行无直接关联。

立功行为表现多样,包括揭发他人犯罪且查证属实、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以及有其他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为准确认定立功,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立功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揭发的犯罪行为或提供的线索客观存在,协助行为对司法活动有实际帮助。犯罪嫌疑人等也应清楚立功界限,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争取立功,以获得法律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2025-10-31 16:37:22 回复

哪些情况不属于立功的认定,什么是重大立功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如果他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犯罪分子予以揭发,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立功的前提条件,其揭发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2、揭发他人曾经发生的犯罪行为,现已失去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立功。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动态概念,并非是静止的,某一行为依据行为时的法律不能构成犯罪,但依据现时法律却构成犯罪。刑法的功能有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它不能把已经失去了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仍然作为犯罪来处理。3、犯罪分子认识错误,将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构成犯罪而揭发,其行为不构成立功。犯罪分子的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这种在主观认识错误支配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4、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他人的犯罪行为应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要件来分析,应符合特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如果行为人对于其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其行为不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那么,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行为不属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5、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有权追究或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除非有特别规定,不得再行追诉。法律已规定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不再予以追究,行为人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就不能认定为立功。6、检举揭发他人贿赂罪线索不构成立功。实践中,经常遇到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的犯罪事实,行贿人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介绍贿赂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或者犯罪事实,并被查证属实的情况。这类犯罪中,与行贿,介绍贿赂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人、行贿人或者介绍贿赂人在交代自己的贿赂犯罪事实时,必须讲清楚其、行贿对象或者介绍贿赂双方的情况。这不是被告人可讲可不讲的他人犯罪事实。如其不讲,属于拒不如实交代本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讲了,也不属于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也不属于提供重要犯罪线索,这种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7、检举他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因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既然不属于犯罪行为,犯罪分子揭发行为也就不能认定为立功行为。重大立功: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哪些情况不属于立功的认定,什么是重大立功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如果他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犯罪分子予以揭发,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立功的前提条件,其揭发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2、揭发他人曾经发生的犯罪行为,现已失去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立功。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动态概念,并非是静止的,某一行为依据行为时的法律不能构成犯罪,但依据现时法律却构成犯罪。刑法的功能有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它不能把已经失去了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仍然作为犯罪来处理。3、犯罪分子认识错误,将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构成犯罪而揭发,其行为不构成立功。犯罪分子的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这种在主观认识错误支配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4、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他人的犯罪行为应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要件来分析,应符合特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如果行为人对于其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其行为不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那么,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行为不属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5、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有权追究或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除非有特别规定,不得再行追诉。法律已规定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不再予以追究,行为人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就不能认定为立功。6、检举揭发他人贿赂罪线索不构成立功。实践中,经常遇到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的犯罪事实,行贿人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介绍贿赂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或者犯罪事实,并被查证属实的情况。这类犯罪中,与行贿,介绍贿赂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人、行贿人或者介绍贿赂人在交代自己的贿赂犯罪事实时,必须讲清楚其、行贿对象或者介绍贿赂双方的情况。这不是被告人可讲可不讲的他人犯罪事实。如其不讲,属于拒不如实交代本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讲了,也不属于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也不属于提供重要犯罪线索,这种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7、检举他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因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既然不属于犯罪行为,犯罪分子揭发行为也就不能认定为立功行为。重大立功: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侵占罪的立案条件和标准如何认定

    专业解答侵占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里的“他人财物”包括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拾得的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等。二是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仍然故意实施,并拒绝归还或交出。 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异,但一般来说,财物价值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立案。侵占罪的核心在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后拒绝归还,例如受托保管贵重物品后拒绝归还,企图占有这些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证据,不能仅凭单方面的证据来判断。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侵占罪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9.24 1482阅读
  • 立功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定义立功:包括揭露犯罪、提供线索、协助抓捕、创新科技、突出社会贡献等。犯罪分子若展现上述任一立功行为,可获减刑;重大立功者,享更优惠减刑待遇。

    2024.09.03 2034阅读
  • 立功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定义立功:包括揭露犯罪、提供线索、协助抓捕、创新科技、突出社会贡献等。犯罪分子若展现上述任一立功行为,可获减刑;重大立功者,享更优惠减刑待遇。

    2024.09.03 1746阅读
  • 立功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定义立功:包括揭露犯罪、提供线索、协助抓捕、创新科技、突出社会贡献等。犯罪分子若展现上述任一立功行为,可获减刑;重大立功者,享更优惠减刑待遇。

    2024.08.02 1741阅读
  • 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专业解答一般立功一般是犯罪分子存在检举或者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而重大立功一般是揭发了重大犯罪的行为,或者提供了重大案件的线索的情况下,对于重大立功的认定可以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涉案事实来进行处理。

    2024.09.03 7160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