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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受伤能否回本地认定工伤

杨* 四川-德阳 工伤认定咨询 2025.10.31 11:03:42 342人阅读

在外地受伤能否回本地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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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认定地点一般为用人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外地受伤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若已在注册地参保,通常在注册地认定。符合相关规定时,职工可回用人单位注册地(本地)认定工伤。
1.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法审核,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建议职工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相关规定和流程,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用人单位也应积极配合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2025-10-31 16:5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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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地点一般为用人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当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都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外地受伤时,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工伤;若已在注册地参保,通常在注册地认定。
(2)若本地是用人单位注册地且符合规定,职工能回本地认定工伤。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之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审核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提醒: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规定时间,且准备资料需真实有效,不同案情认定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15:3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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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保,职工外地受伤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工伤;已在注册地参保,一般在注册地认定。
(二)若本地是用人单位注册地且符合规定,职工可回本地认定工伤。
(三)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法审核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10-31 15:2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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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职工要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做工伤认定。若单位在两地都没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外地受伤,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若已在注册地参保,一般在注册地认定。
2.若本地是注册地且符合规定,能回本地认定。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向本地社保部门申请,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社保部门会审核并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2025-10-31 13:4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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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职工工伤认定地点通常为用人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注册地参保一般在注册地认定,未参保且外地受伤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符合规定时可回注册地认定。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工伤认定有明确的地点规定。当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外地受伤可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已在注册地参保则通常在注册地认定。若本地是用人单位注册地且符合条件,职工可回本地认定工伤。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行政部门会依法审核并作出决定。如果大家在工伤认定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31 12:42:2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到本地区以外或境外。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是受领导指派,也可以是因职责需要自行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须是受领导指派的情形。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某些情形下是可以的。实践中,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有些单位都是消极对待,甚至是拒绝承认员工的受伤属于工伤而拒绝赔偿。此时员工或者员工家属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到本地区以外或境外。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是受领导指派,也可以是因职责需要自行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须是受领导指派的情形。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某些情形下是可以的。实践中,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有些单位都是消极对待,甚至是拒绝承认员工的受伤属于工伤而拒绝赔偿。此时员工或者员工家属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到本地区以外或境外。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是受领导指派,也可以是因职责需要自行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须是受领导指派的情形。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某些情形下是可以的。实践中,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有些单位都是消极对待,甚至是拒绝承认员工的受伤属于工伤而拒绝赔偿。此时员工或者员工家属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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