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做家务的钱,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此期间夫妻所得财产一般共同所有,支付款项的财产来源多是共同财产。
2.若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支付的是丈夫个人财产,同时明确该笔钱为妻子个人财产,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结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做家务的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可属于妻子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通常丈夫支付给妻子做家务的钱,其财产来源多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笔钱本质上仍属于夫妻共有。然而,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支付的钱是丈夫个人财产,并且对该笔钱性质明确约定为妻子个人财产,那么这笔钱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财产关系可能较为复杂,若遇到类似财产归属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做家务的钱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丈夫支付款项的财产来源大多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笔钱本质还是夫妻共有。
2.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支付的钱是丈夫个人财产,同时对该笔钱性质明确约定为妻子个人财产,那么这笔钱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建议夫妻双方在涉及此类财产问题时,若想明确财产归属,应签订书面协议,详细约定财产的性质和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要妥善保管好相关协议,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做家务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丈夫支付款项的财产来源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笔钱本质还是夫妻共有。
(2)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支付的钱是丈夫个人财产,同时对该笔钱性质明确约定为妻子个人财产,那么这笔钱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夫妻在处理财产问题时,若涉及类似情况,需重视书面财产约定的规范与明确。不同家庭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夫妻无书面财产约定,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做家务的钱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支付款项的财产来源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支付的钱是丈夫个人财产,同时对该笔钱性质明确约定为妻子个人财产,那么这笔钱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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