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先判断债务是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还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生活需要所负。
(二)共同债务处理:若为共同债务,如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按出资或收益分配比例分担;无法确定比例则均等分担。
(三)个人债务处理:若是个人债务,像一方独自购买个人生活用品产生的,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四)举证责任:主张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虽法条未直接涉及同居债务,但可类推其财产处理原则用于同居债务分割。
1.未结婚属于同居关系,非夫妻关系。同居债务分割先看性质,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清偿。像共同经营生意的债务,按出资或收益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则均等分担。
2.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生活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如一方买个人用品的债务。
3.实践中,主张是共同债务的一方要负责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结论:
没结婚的同居关系中,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法律解析:
在同居关系里,债务分割要看其性质。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像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通常按出资比例或收益分配比例分担,无法确定比例就均等分担。而一方为个人生活所需以个人名义负的债,如独自买个人生活用品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实践中,若主张是共同债务,主张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如果遇到同居债务分割的难题,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没结婚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债务分割需依据债务性质而定。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2.对于共同债务,像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一般按出资或收益分配比例分担,无法确定比例则均等分担。而个人债务,如一方独自购买个人生活用品产生的,由负债方自行负责。
3.实践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建议双方在同居期间明确各自的财务责任,涉及共同经营或支出时,保留好相关凭证,避免日后债务分割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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