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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

马* 重庆-开州区 合同终止咨询 2025.10.30 05:12:22 342人阅读

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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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买卖合同具备单方解除的可能性,有约定和法定两种解除途径。约定解除依赖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预先设定解除事由,一旦该事由出现,解除权人可依约解除合同。这给予了合同双方根据自身需求和情况灵活约定解除条件的权利。
(2)法定解除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比如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或是一方明示或暗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这些情况都是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无论哪种解除方式,都需要通知对方,且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这保证了解除行为的正式性和规范性。

提醒:
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要确保解除事由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避免随意解除引发违约风险。不同案情适用规则有别,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2025-10-30 11:0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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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通过约定解除条件来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明确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这样当该事由出现,解除权人就可依法解除合同。
(二)若遇到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三)决定解除合同后,要及时通知对方,可采用书面形式确保通知能有效送达,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025-10-30 10:1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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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可单方解除。存在两种可单方解约的情形。
一是约定解除,买卖双方在合同里约定好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直接解约。
2.二是法定解除,像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仍不履行等情况。
若要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2025-10-30 09:0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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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且解除需通知对方。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存在单方解除的情况。其一为约定解除,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里约定好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一旦该事由出现,解除权人可直接单方解除合同。其二是法定解除,包含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或用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形。并且,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在买卖合同履行中遇到复杂的合同解除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30 08: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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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约定解除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法定解除包含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或暗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一方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况。
2.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3.为避免纠纷,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和条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出现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应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当需要解除合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知对方,确保解除行为合法有效。

2025-10-30 06:27:10 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如下所述: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3、先卖后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4、一房二卖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10、面积误差比超过3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买受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按照《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按照《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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