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关三天是否算拘留期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这三天是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且在派出所执行关押,应计入行政拘留期限,因为行政拘留期限自限制人身自由之日起算。若这三天处于调查阶段,是留置盘问等临时性措施,并非正式拘留决定后的关押,则不算入拘留期,留置盘问与行政拘留性质不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应明确告知当事人所处措施的性质及是否计入拘留期。
2.当事人可要求执法人员出示相关法律文书,确认自身所处状态。
3.若对措施性质和期限计算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分析:
(1)当在派出所关三天是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行政拘留,且在派出所执行关押时,这三天算拘留期。因为按照规定,行政拘留期限从限制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在此情形下,这三天符合其计算标准。
(2)若这三天处于调查阶段,是留置盘问、继续盘问等临时性措施,且尚未正式作出拘留决定,那么不算入拘留期。这些措施是为查明案件事实而设,和行政拘留性质存在差异。
提醒:
被限制人身自由时,要明确所处措施性质。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确定这三天是因违法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且在派出所关押,可要求派出所将这三天计入行政拘留期限,保留好相关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证据,如询问笔录、在场证人等。
(二)若这三天是调查阶段的留置盘问等措施,无需担心被错误计入拘留期,可向派出所了解案件调查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1.派出所关押三天是否算拘留期,需看具体情况。若这三天是因违法被决定行政拘留且在派出所关押,要计入拘留期限,因拘留期限从限制人身自由时起算。
2.若这三天是调查阶段的留置盘问等措施,并非正式拘留后的关押,就不算入拘留期。留置盘问是为查明案情的临时措施,和行政拘留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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