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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集体土地使用证本身不可继承,不过其代表的土地权益处理方式有别。对于宅基地,由于其所有权归集体,所以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能够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2)对于农用地、“四荒地”等集体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若户内成员去世,其他户内成员可继续承包,不涉及继承问题;以招标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时,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且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能继续承包。
提醒:
不同类型集体土地权益处理较复杂,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避免处理不当带来法律风险。
2025-10-29 09: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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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宅基地:因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不过地上房屋能继承。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到房屋灭失。在此期间,要注意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避免因房屋自然损毁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益。
(二)对于农用地、“四荒地”等集体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内户内成员去世,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不发生继承;以招标等其他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其应得承包收益依法继承,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若遇到发包方阻碍继承承包权益,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为家庭承包方式下户内成员继续承包以及其他方式下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提供了法律保障。
2025-10-29 08: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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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不过依其代表的土地权益不同有不同处理办法。
2.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能继承。按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
3.农用地、“四荒地”等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期内户内成员去世,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不继承;以招标等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承包收益可继承,承包期内继承人也能继续承包。
2025-10-29 06:0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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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但不同土地权益处理有别。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继承人依房地一体原则继续使用宅基地至房屋灭失;家庭承包的农用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内成员去世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收益可继承,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以集体土地使用证本身不能继承。对于宅基地,其所有权属集体,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能够继承。基于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而对于农用地、“四荒地”等集体土地,家庭承包方式下,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户内成员去世不发生继承,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以招标等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承包收益依法继承,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若你在集体土地权益继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9 04:2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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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但土地权益处理因土地类型而异。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能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
2.农用地、“四荒地”等集体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户内成员去世,其他户内成员可继续承包,不发生继承;以招标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能继续承包。
建议相关权益人明晰不同土地类型权益继承规则,及时办理权益转移手续,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9 04:18: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