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两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责任认定是关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一方全责时承担全部赔偿,双方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
(2)赔偿顺序有明确规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就由侵权人依据相关法律赔偿。
(3)驾驶人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会涉及刑事责任。一般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有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提醒:
发生两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事故,要及时配合交管部门认定责任。涉及赔偿和刑事责任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事故发生后,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划分。若一方全责就承担全部赔偿,双方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
(二)赔偿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由侵权人依据相关法律赔偿。
(三)若驾驶人违反交规致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责任划分:两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先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一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双方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侵权人赔偿。
3.刑事处罚:驾驶人违规致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判三年以下;逃逸或情节恶劣判三到七年;因逃逸致死判七年以上。
结论:
两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责任承担需先由交管部门划分责任,按责任比例赔偿,先由交强险赔,不足商业险赔,仍不足侵权人赔;若驾驶人违规致重大事故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有不同量刑。
法律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两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认定书划分责任。若一方全责就全赔,双方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赔偿上,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这能保障基本赔付。若不够,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还不足,侵权人承担。若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重大事故死亡,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有不同量刑。如果遇到两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的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宜。
1.两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责任承担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为依据。一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2.赔偿顺序是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由侵权人依相关法律赔偿。
3.若驾驶人违反法规致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建议: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配合交管部门认定责任。同时,车主应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降低事故风险。
专业解答行人过马路被撞身亡,责任认定如下:行人无过失,机动车全责;行人有过错,机动车责任减轻;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无责任。交通事故损失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赔付。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并出具认定书。行人虽应负主责,但机动车在部分情况下需承担次要责任,体现以人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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