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赠与妻子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若赠与明确表明房产仅归妻子一方,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此房产是妻子个人财产,这符合法律规定,即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若赠与未明确房产只归妻子,或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房产可能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通常视为共同体,若无特别约定,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
3.解决措施与建议:若想让房产成为妻子个人财产,赠与合同中应明确表示房产仅归妻子,并及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若不想房产成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提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
法律分析:
(1)当丈夫赠与妻子房产时,若明确表示该房产仅归妻子一方,同时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依据法律规定,此房产会被认定为妻子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若赠与未明确表明房产只归妻子,或者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考虑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的共同体属性,若无特别约定,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该房产可能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在接受房产赠与时,要注意明确赠与意思表示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让丈夫赠与的房产成为妻子个人财产,赠与需明确表示该房产仅归妻子一方所有,并且要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二)若不想房产成为妻子个人财产,赠与可不作仅归妻子一方的明确表示,或者不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1.若丈夫赠与妻子房产时,明确表示仅归妻子,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依法律,这属于妻子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若赠与未明确房产只归妻子,或没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因婚姻存续期夫妻财产一般是共同体,若无特别约定,房产可能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论:
丈夫赠与妻子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明确表示仅归妻子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为妻子个人财产;未明确表明只归妻子或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可能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以当丈夫赠与妻子房产时,若明确表示该房产仅归妻子一方所有,并且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那么此房产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反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通常被视为共同体,若赠与未明确房产只归妻子,或者没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该房产可能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在房产赠与等财产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婚后获赠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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