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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超三日不同意怎么办

徐* 黑龙江-鹤岗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10.27 16:08:06 451人阅读

责任认定书超三日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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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认定书超三日提出异议一般不能申请复核,因为规定需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但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认定时,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交,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重新划分事故责任,而非必然依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错过复核期限也能在诉讼环节争取合理判定。
1.严格遵守复核时间,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避免错过时机。
2.若超期,积极收集新证据,为后续民事诉讼做准备。
3.在民事诉讼中,如实向法院提供证据,配合法院进行责任判定。

2025-10-27 21: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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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对责任认定书超三日提出异议,无法再申请复核。按照规定,当事人需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责任认定,即便错过复核期限,也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交该证据,由法院重新划分事故责任。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判断各方责任比例,而非必然依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

提醒:
要注意收集新证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7 19:2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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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已超三日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先查看是否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责任认定。
(二)若有新证据,在后续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交,由法院重新划分事故责任。
(三)参与民事诉讼时,准备好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配合法院查明事实。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但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全案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判断,并非必然依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

2025-10-27 17:5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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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超三日对责任认定书提异议,一般无法申请复核。规定是自认定书送达日起三日内,可向上级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

2.要是有新证据能推翻原认定,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提交给法院,由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3.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判断责任比例,并非一定按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错过复核期也可在诉讼中争取合理判定。

2025-10-27 17:5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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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对责任认定书超三日提出异议通常不能申请复核,但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认定时,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让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需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超三日一般无法再申请复核。然而,若存在新证据能推翻原责任认定,可在民事诉讼里将其提交给法院。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来判断事故各方责任比例,并非必然依照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便错过复核期限,也能在诉讼环节争取合理的责任判定。若遇到此类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27 16:29:5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等都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是否意味着工伤职工只能自认倒霉自担损害了呢结论是不一定。如果是未进行工伤认定不是因为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而未进行工伤认定的,非因自身原因即不是因为自身主观上怠于申请,而是因为客观原因如法定期限内一直在住院治疗的缘故未申请等情形,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等都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是否意味着工伤职工只能自认倒霉自担损害了呢结论是不一定。如果是未进行工伤认定不是因为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而未进行工伤认定的,非因自身原因即不是因为自身主观上怠于申请,而是因为客观原因如法定期限内一直在住院治疗的缘故未申请等情形,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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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认定书超过三日能复核吗

    专业解答通常来说,事故责任认定书过了法定的三天就不能复议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要申请复议,必须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而且只有一次机会。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超时,可能会有特别处理,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2024.10.12 15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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