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欺诈并非必然获得双倍赔偿。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房屋已抵押、已售予他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等情况,致使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时,购房者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与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让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不是严格双倍。
2.法律设置此赔偿机制,主要是为惩罚欺诈行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过在实际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欺诈行为、情节以及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3.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仔细审查开发商相关证件,降低遭遇欺诈风险。若发现欺诈情况,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开发商应诚信经营,避免欺诈行为引发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1)商品房欺诈并非必然获得双倍赔偿。当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房屋已抵押、已出卖给他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等情况,使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时,买受人有权利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该赔偿规定是为了惩罚欺诈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结合具体的欺诈行为、情节以及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提醒:
遭遇商品房欺诈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购房者遇到商品房欺诈情况,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宣传资料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投诉。
(三)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清晰阐述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及给自己造成的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欺诈并非一定能拿双倍赔偿。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获预售许可、房屋已抵押等情况,致合同无效、撤销或解除,购房者可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让开发商承担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但非严格双倍。
2.法律设此赔偿是为惩罚欺诈、保护购房者。实际中,法院会结合欺诈行为、情节及购房者受损情况等,综合确定赔偿金额。
专业解答商品买卖欺诈双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主要是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的欺诈行为,如果有发现类似的行为,那么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的。
专业解答商品房买卖欺诈双倍返还合理,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开发商通过欺骗的手段销售出去的房屋,比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至销售者办不了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消费者是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的。
专业解答1、购买的商品房在使用功能上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商品房的使用面积被明显改变了或者超出合同约定范围。2、购买的商品房的质量有问题。3、购买的商品房在权利上面存在瑕疵,比如已经被抵押给他人的。4、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共建设设施等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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