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录口供时没犯罪却承认,在当次讯问结束前纠正很关键,及时向办案人员说明承认不实并陈述真实情况,这能在第一时间避免错误口供被固定。
(2)若本次讯问已结束,后续讯问要坚决纠正,详细说明被迫承认或误认原因,让司法机关了解口供的虚假性。
(3)提供能证明未犯罪的证据线索,像案发时不在场证明、相关证人等,有助于司法机关查明真相。
(4)遇到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情形,向办案机关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反映申诉,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没犯罪却承认口供后果严重,发现错误应尽快按上述方法补救。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本次讯问结束前,向办案人员说明承认犯罪是不实的,陈述真实情况。
(二)若本次讯问已结束,后续讯问时坚决纠正虚假口供,说明被迫承认或误认原因。
(三)提供证明自己未犯罪的证据线索,像案发时不在场证明、相关证人等。
(四)遭遇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情形,向办案机关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等申诉、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1.若没犯罪却承认,讯问结束前,及时向办案人员说明承认不实,陈述真实情况。
2.若讯问已结束,后续讯问时坚决纠正虚假口供,说明被迫承认或误认原因。
3.提供未犯罪的证据线索,如不在场证明、证人等。
4.遭遇刑讯逼供、诱供,向办案机关上级机关、检察院等申诉、控告,维护自身权益。
结论:
没犯罪却在录口供时承认,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因不实口供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定案需依据事实和证据。没犯罪却承认,若不及时纠正会影响司法公正,让自己陷入不必要麻烦。在讯问结束前,应及时向办案人员说明承认内容不实,陈述真实情况;若本次讯问已结束,后续讯问时要坚决纠正虚假口供并说明原因。同时,可提供证明自己未犯罪的证据线索,像案发时不在场证明、证人等。若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情形,可向办案机关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等申诉、控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公民权利,遭遇此类情况要积极应对。若对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在司法实践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能直接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有罪。这只是他们在法律程序中的陈述与认可,而非最终定罪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判决不能仅凭口供,还需充足确凿的证据。只有结合其他证据,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与否。
专业解答行贿人供认但受贿人否认时,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如行贿物品、财务记录及时间地点等信息。 同时,审查受贿方抵触或否定受贿的证据。若经深入调查仍无确凿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只能判定嫌疑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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