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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责任判定与处理有明确规定。销售者若不知商品侵权,且能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要立即停售。若不能证明合法来源,即便不知情也构成侵权。
处理措施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4.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从重处罚。
销售者应严格把控商品来源,确保合法性,避免陷入商标侵权风险。
2025-10-26 10:2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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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销售者若不知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能证明商品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这体现了法律对无主观故意且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销售者一定程度的宽容。
(2)若销售者不能证明商品合法来源,即便不知情,也构成商标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相关工具。
(3)对于违法经营额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罚款标准。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可处五倍以下罚款;不足五万元或无违法经营额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五年内多次侵权或情节严重的,会从重处罚。
提醒:
销售者在进货时应严格审查商品来源,保留好相关凭证,避免因无法证明商品合法来源而承担侵权责任。若遇到复杂的商标侵权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10:1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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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销售者能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以此避免赔偿责任。
(二)若无法证明商品合法来源,即便不知情也构成商标侵权,此时应主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积极停止侵权行为,减少可能面临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2025-10-26 10:1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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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者若不知商品侵犯商标权,能证明合法取得且说明提供者,不担赔偿责,但要停售。
2.无法证明合法来源,即便不知情也构成侵权。
3.工商部门会责令停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工具。违法经营额超五万,处五倍以下罚款;不足五万或无经营额,处二十五万以下罚款。
4.五年内两次以上侵权或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2025-10-26 09:2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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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销售不知是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不担赔偿责但应停售;不能证明合法来源,即便不知情也构成侵权,会面临相应处罚。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销售者若能证明商品合法取得且说明提供者,可免除赔偿责任,不过需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若无法证明合法来源,即便主观不知情,也构成商标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相关工具,还会根据违法经营额处以罚款,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处五倍以下罚款;不足五万元或无违法经营额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五年内两次以上侵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如果您在商标销售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08:47: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