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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刑罚如何判决

李** 福建-漳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0.26 00:16:38 446人阅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刑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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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机关会严格审查犯罪情节。对于出售、提供或获取信息的数量,会依据相关标准判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面临更重刑罚。
(三)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5-10-26 06: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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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量刑,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等五十条以上,住宿信息等五百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属于情节严重。
3.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2025-10-26 04: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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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决,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当出现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等特定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等情形时,属于“情节严重”。若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若在生活中遇到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03:1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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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判决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情节严重”有多种情形,如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住宿等信息五百条以上,其他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则包括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

为避免此类犯罪,公民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透露信息。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2025-10-26 01:4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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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判决与情节严重程度紧密相关。情节严重的,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认定“情节严重”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如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住宿信息等五百条以上,其他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等情况。
(3)“情节特别严重”主要从造成的后果来判定,像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被绑架,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

提醒:
公民应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泄露。企业和个人切勿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00:49:32 回复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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