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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归男方有效吗

魏* 江西-新余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0.26 02:19:28 496人阅读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归男方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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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归男方一般有效。它是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等事项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思,无欺诈胁迫,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权益,且完成离婚登记,协议即生效。

2.若一方能证明签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法院未发现可撤销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2025-10-26 06: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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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归男方一般有效,但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请求撤销。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自愿达成的协议。若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权益,且完成离婚登记,那么约定财产全归男方的条款是有效的。然而,若一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若未发现可撤销情形,会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应对方法,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6 05:2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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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归男方一般有效。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等事项自愿达成的,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等情况,内容合法且不损害他人权益,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协议便生效。

若一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可撤销情形,会驳回当事人诉求。

为避免此类纠纷,签订离婚协议前双方应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若对协议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若签订后发现存在可撤销情形,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5-10-26 03:4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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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归男方,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自愿达成的约定,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违规,不损害他人权益,且完成离婚登记,协议就生效。
(2)但如果一方能举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3)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可撤销情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提醒:
签订离婚协议时要确保是真实意愿表达,若认为存在可撤销情形,需及时收集证据并在规定时间内起诉。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03:2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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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离婚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仔细审查协议内容,避免被欺诈或胁迫。若对协议条款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二)若认为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三)若对方提起撤销协议的诉讼,另一方要积极应对,配合法院调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5-10-26 02:44:49 回复

【法律意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乙方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甲方之妻。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登记在谁的名下则有谁承担。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条、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约定夫妻财产制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详情如下: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财产收益【财产收益的范围详见第二条第3款的特别约定条款(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等归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所有权归出资方所有(注:无法证明出资方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则归谁所有);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经双方确定数额后各自承担一半。  3、特别约定条款  (1)本协议签字之日前,双方共同使用的装修、家电包括、家具包括、其他生活用品包括系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3)甲、乙双方财产收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的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买断工龄取得的费用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一是法律规定,二是便于为了今后有据可查,避免纠缠不清。  二、必须约定明确  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等法律及解释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的,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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