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借款现金30000元,打条丢失,约定每个月按3分付利息费,每个月还900!有微信还款记录! 2019年,本金未还,再次打条37200,另一张条4500(上面注明利息) 2018年条作废!! 现一共转账36650、对方要求按2019年条还款,之前还款作废,这样合法吗?
对方要求之前还款作废不合法。虽然2019年重新打条,但之前还款是基于借款事实,且有转账记录证明。3分利息超出法定标准,超出部分利息不应支持。解决方案是核算合法本息,将已还款项抵扣,按实际剩余合法本息还款,可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2025-10-25 20:27:4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