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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带人出车祸死亡如何赔偿

李** 湖南-长沙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10.25 01:51:45 431人阅读

骑摩托车带人出车祸死亡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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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骑摩托带人出车祸致乘客死亡,赔偿分情况。若驾驶人担责,要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人均收入算,丧葬费按职工月均工资半年总额算。
2.若第三方导致事故,由第三方按责任比例赔偿。若双方都有责任,按比例分担。
3.若摩托车有相关保险,保险公司可在限额内先赔付。具体赔偿依责任认定和实际情况定。

2025-10-25 05: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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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骑摩托车带人出车祸致乘客死亡,赔偿需区分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若投保相关保险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若事故责任在摩托车驾驶人,其要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责任。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若事故由第三方导致,第三方按责任比例赔偿;若驾驶人与第三方都有责任,则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同时,若摩托车投保相关保险,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具体赔偿需结合事故责任认定及实际情况确定。若遇到此类复杂的赔偿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25 05:0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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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带人出车祸致乘客死亡,赔偿需依不同情况而定。若事故责任在摩托车驾驶人,需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地相关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总额算。若由第三方导致,第三方按责任比例赔偿;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各方责任比例。
2.查看摩托车是否投保相关保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3.收集好与赔偿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收入证明等。
4.各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0-25 03:0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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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事故责任在摩托车驾驶人,需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责任。死亡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若事故由第三方导致,第三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3)若摩托车驾驶人与第三方都有责任,双方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赔偿。
(4)若摩托车投保相关保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最终赔偿要结合事故责任认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提醒:事故责任认定对赔偿至关重要,各方应积极配合。不同案情赔偿差异大,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02:5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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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事故责任在摩托车驾驶人,驾驶人需积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要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
(二)若事故由第三方导致,及时联系第三方,让其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三)若摩托车驾驶人与第三方都有责任,双方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赔偿。
(四)若摩托车投保相关保险,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5-10-25 02:13:45 回复

lt;lt;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gt;gt;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骑摩托车带人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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