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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面积不足的处理应遵循合同优先原则。若合同对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有约定,需按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合同的自治性和双方的意思表示。
2.若合同未作约定,则按法定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权利。若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3.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若合同未约定,在发现面积不足情况时,及时与出卖人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24 20:5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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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品房面积不足时,合同约定优先。若合同中明确了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那么双方就需按照该约定执行。
(2)若合同未作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此时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不会得到支持。
(3)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面积差异处理方式,遇到面积不足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合理维权,复杂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4 20:5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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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照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来执行。
(二)合同未作约定时: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即便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也不会得到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两种选择。一是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二是继续履行合同,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025-10-24 20:3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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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面积不足,先按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有面积差异处理办法,按约定执行。
2.若合同没约定,分情况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合同价据实结算,买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人可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3.若买房人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误差3%以内部分的房款及利息由卖房人返还,超出3%部分房款卖房人双倍返还。
2025-10-24 19:1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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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品房面积不足,有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以内按约定价格结算,超出3%买受人可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时出卖人需按规定返还相应房价款及利息。
法律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中,面积问题很关键。当商品房面积不足时,遵循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这体现了合同意思自治。若合同未约定,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为界处理。在3%以内,按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且买受人不能因面积误差解除合同。超出3%,买受人有解除合同并获退款和利息的权利,若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要对误差部分按不同情况返还房价款及利息,超出3%部分双倍返还,这是对出卖人违约行为的约束。如果遇到商品房面积不足的情况,因涉及较多法律规定和计算,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4 18:31: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