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工作单位无权扣押员工工资,单位需按合同和规定及时足额发工资。
2.不过,特殊情况单位可代扣工资,像代缴个税、社保费;员工造成经济损失,可按约定从工资扣除赔偿,但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标准支付。
3.若单位无故扣工资,员工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一般单位无权扣押员工工资,特殊情形下可代扣或扣除部分工资,无正当理由扣工资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所以通常单位没有权利扣押员工工资。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要是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可从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若单位无正当理由扣押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大家在工资扣押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工作单位一般无权扣押员工工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过在特殊情形下,单位可代扣工资,比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若劳动者本人原因致使用人单位有经济损失,单位可按约定要求赔偿,并从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支付。
2.若单位无正当理由扣押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劳动者平时注意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维权时能顺利举证。
法律分析:
(1)通常所属工作单位无权扣押员工工资,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体现。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单位可代扣工资,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3)当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能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若单位无正当理由扣押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劳动者遇单位扣工资情况,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单位扣押工资的一般原则:单位通常无权扣押员工工资,应按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二)特殊可代扣情形: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按合同约定赔偿,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维权途径: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工资,劳动者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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