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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可这样维权:
一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提交相关证据。
二是若此前未申报全部债权,在某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可申报全部债权,因为连带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全款。
三是在破产程序获部分清偿后,可就未清偿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其他连带债务人履行后,可按破产分配情况,向破产的连带债务人追偿超份额部分。
2025-10-24 17: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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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连带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此前未申报全部债权的可就全部债权申报,在破产程序获部分清偿后,可就未获清偿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继续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申报时需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证据。若此前未申报全部债权,由于连带债务的特性,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在某个连带债务人破产时进行申报。并且,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获得部分清偿后,其对其他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不受影响。其他连带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可根据破产分配情况,对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破产的连带债务人追偿。如果您在遇到连带债务人破产等类似法律问题时,对具体操作和权益维护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4 16:1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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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可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要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证据。若此前未申报全部债权,在某个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可就全部债权申报,因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在该连带债务人破产程序中获部分清偿后,不影响其就未获清偿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继续追偿,其他连带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可根据破产分配情况,就其应承担份额之外的部分,向破产的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为更好维护权益,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连带债务人破产信息,第一时间准确申报债权。在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时,要留存好相关证据。
2025-10-24 14:2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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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是重要途径,申报时需明确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信息并提供证据,这有助于确定债权的合法性和受偿顺序。
(2)若此前未申报全部债权,在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可申报全部债权,这是基于连带债务人的连带责任,保障债权人能通过一个破产程序尽可能实现全部债权。
(3)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获部分清偿后,可就未获清偿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而其他连带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可按破产分配情况,对超出自身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破产的连带债务人追偿,平衡了各债务人之间的责任。
提醒: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要确保资料准确完整,避免影响债权认定。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分析。
2025-10-24 13:4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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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明确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同时提交相关证据。
(二)若此前未申报全部债权,在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可申报全部债权,因连带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能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三)在连带债务人破产程序获部分清偿后,可就未获清偿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继续追偿。其他连带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可按破产分配情况,就其应承担份额之外部分,向破产的连带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2025-10-24 11:51: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