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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有外遇要离婚了两个小孩判给哪方

赵** 青海-海北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0.24 10:17:50 305人阅读

老婆有外遇要离婚了两个小孩判给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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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无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况,可争取让子女随母亲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可提供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若自身存在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像已做绝育手术等,要及时向法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子女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其意愿,平时注重与子女良好沟通。
(四)若女方有外遇,男方可收集该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0-24 16: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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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小孩抚养权,遵循最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2.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母亲不宜抚养除外。两周岁以上,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一方绝育、子女与其生活久、无其他子女、对方有疾病等情况可优先考虑。
3.八周岁以上子女,要考虑其意见。女方外遇不一定失抚养权,若不利孩子成长,法院可能倾向男方。

2025-10-24 16:0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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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同年龄段子女抚养权判决有不同考量,女方有外遇不必然丧失抚养权。
法律解析:
法院在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根本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与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其意见。女方有外遇本身不会直接导致其丧失抚养权,但如果该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法院可能更倾向于将孩子判给男方。这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在更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如果大家在抚养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0-24 14:4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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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一方若有已绝育、子女随其生活久、无其他子女、对方有严重疾病或不利情形等情况,可优先获得抚养权。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其意见会被考虑。
2.女方有外遇不直接导致其丧失抚养权,但若该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法院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
3.解决措施与建议:父母双方应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准备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要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同时,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感受,避免因抚养权争夺给孩子带来心理伤害。

2025-10-24 13:1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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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在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时,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则除外。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决,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与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等,该方会被优先考虑。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其自身意见。女方有外遇不一定失去抚养权,但如果此行为影响孩子成长,法院可能倾向于将孩子判给男方。

提醒:抚养权判决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4 12:03:24 回复

解答如下,1、诉讼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离婚事由且有足够的证据才会被判决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你描述的案件情况所反映的法律事实“有配偶者与婚外第三人发生婚外情的行为”不属于我国法定离婚条件,除非你的配偶与婚外第三人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仅仅是偶尔或者经常性的婚外性行为不属于此种情况)”的行为才构成法定离婚条件之一。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损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的当事人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1)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婚内提起过错赔偿是不会受理的,必须是提起离婚诉讼时才会处理;(2)过错内容。在以下过错内容之一时,无过错方才享有请求损害赔偿权: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3、本律师建议:可否通过一定的技巧收取过错方出具的“悔过书”或是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其过错责任等相关证据材料,但注意收集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尽量不要主动提出离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诉讼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离婚事由且有足够的证据才会被判决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你描述的案件情况所反映的法律事实“有配偶者与婚外第三人发生婚外情的行为”不属于我国法定离婚条件,除非你的配偶与婚外第三人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仅仅是偶尔或者经常性的婚外性行为不属于此种情况)”的行为才构成法定离婚条件之一。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损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的当事人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1)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婚内提起过错赔偿是不会受理的,必须是提起离婚诉讼时才会处理;(2)过错内容。在以下过错内容之一时,无过错方才享有请求损害赔偿权: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3、本律师建议:可否通过一定的技巧收取过错方出具的“悔过书”或是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其过错责任等相关证据材料,但注意收集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尽量不要主动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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