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法本身没有拖欠工资直接双倍赔偿的规则,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按约定或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针对未签合同的惩罚性赔偿,并非针对拖欠工资。
(3)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拖欠工资情况,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资的诉求。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三)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劳动法没有拖欠工资直接双倍赔偿的规定。但按劳动合同法,单位没按约定或规定支付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逾期的,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2.单位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需每月付双倍工资,这是对不签合同的惩罚,非针对拖欠工资。
3.权益受损时,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结论:
劳动法无拖欠工资直接双倍赔偿规定,但用人单位经责令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未在规定时间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支付,要承担加付赔偿金的责任,这是对拖欠工资行为的约束。而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是对不规范用工的惩罚。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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