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申请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但有例外。被申请人觉得需停止执行的可停。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停止执行的,可作停止执行决定。
3.申请人申请停,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可决定停。
4.法律规定停的,按法律执行。如治安案中,被处罚人申请复议,提供合格担保人或交保证金,可暂缓拘留。这些规定平衡了行政效率和当事人权益。
2025-10-23 05:36: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申请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但在被申请人认为需要、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申请人申请且复议机关认为合理以及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停止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复议不停止执行是为了保障行政效率。不过,为了平衡当事人权益,存在多种可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被申请人从自身角度出发,若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可自行决定;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申请人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若行政复议机关觉得要求合理,也会决定停止执行;若有法律明确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就像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标准交纳保证金,就能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果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执行相关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3 04:42:34 回复
咨询我
1.申请复议不停止执行是行政复议的一般原则,但有例外情况。这一制度设计旨在平衡行政效率和当事人权益,既保障行政行为的连续性和权威性,又避免当事人因错误行政行为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2.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包括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且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以及法律规定停止执行。如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满足条件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3.为更好地落实这一制度,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机关应严格依法判断是否停止执行,避免随意性。申请人应积极行使申请停止执行的权利,提供合理理由和证据。同时,应加强对停止执行决定的监督,确保其公正合理。
2025-10-23 04:13:3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申请复议不停止执行是一般原则,保障了行政行为的连续性和行政效率。在此原则下,行政行为在复议期间通常继续执行。
(2)不过存在例外情形。被申请人若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可主动停止;行政复议机关基于自身判断,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时,可作出相应决定。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当行政复议机关觉得其要求合理,也会决定停止执行。
(4)若有法律明确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则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符合条件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体现了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提醒:
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若希望停止执行行政行为,需了解自身是否符合停止执行的条件,且可积极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合理理由。不同案情对应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3 03:13:33 回复
咨询我
(一)当被申请人意识到执行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等情况,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时,可自行停止执行。
(二)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执行存在问题或有必要停止执行,有权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
(三)申请人若有合理理由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经判断认为其要求合理,就可决定停止执行。
(四)若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应停止执行,需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标准交纳保证金,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025-10-23 03:01: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