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鄂州法律咨询 > 鄂州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包括哪些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包括哪些

鲜* 湖北-鄂州 诉讼管辖咨询 2025.10.22 22:05:04 485人阅读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包括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鄂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鄂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但在特定情形下不能行使,这些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保证人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在这些情况下,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对于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对于保证人,应谨慎处分自身权利,若非必要不要轻易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若已放弃需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在保证合同签订时,应明确相关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2025-10-23 05:15: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但在特定情形下无法行使。当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困难重重,若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其债权难以实现。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并中止执行程序时,意味着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大幅下降,已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此时债权人可越过债务人,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依据意思自治原则,保证人有权对自身权利进行处分。若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那么之后便不能再行使该权利,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提醒:债权人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但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3 03:24:12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债权人,若遇到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债务人失踪证明、财产查询记录等,以此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当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并中止执行程序时,债权人可及时向保证人发出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依据该书面文件,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5-10-23 02:20:49 回复
咨询我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有三种情况不能行使。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执行时,债权人难以向债务人追债,若保证人仍可行使该权利,债权人权益难保障。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并中止执行程序,意味着债务人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

保证人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基于意思自治,放弃后就不能再行使,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担责。

2025-10-23 00:46:3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般保证人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保证人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这三种情形下,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
法律解析: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但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特定情形下该权利受到限制。当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困难重重,若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债权人权益就难以保障。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偿债能力严重不足,此时债权人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合理合法。另外,依据意思自治原则,保证人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后,自然不能再行使。如果遇到与先诉抗辩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是对自身在保证责任中的权利义务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22 23:04:07 回复

一、什么叫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所以,先诉抗辩权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中二、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