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员工入职半年怀孕后要求其辞职,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先与公司协商,向其表明公司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恢复工作岗位与薪资待遇。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公司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可主张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1)公司在员工入职半年怀孕时要求其辞职,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为法律明确保障女职工在孕期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得随意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多样。与公司协商是第一步,通过明确指出公司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恢复岗位和薪资待遇,和平解决问题。
(3)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有效的办法,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
(4)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是重要的法律手段。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能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计算。
提醒:
维权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公司其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岗位与薪资待遇。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三)收集证据申请仲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公司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可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公司让入职半年就怀孕的员工辞职,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2.员工可先和公司协商,指出其违法,要求继续工作,恢复待遇。
3.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能责令公司改正。
4.收集合同、工资条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主张双倍赔偿金,工作半年以上按一年算补偿。
结论:
入职半年怀孕遭公司要求辞职,公司行为违法,劳动者可协商、投诉、仲裁维权,还可主张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要求怀孕员工辞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指出其违法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的话能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工资。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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