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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若三个月未出事故认定书,情况明显超出正常期限。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首先可以联系负责事故的交警,了解未出具认定书的原因。若因检验、鉴定等特殊情况延迟,要求掌握进度。若属于交警部门怠于履职,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申请行政监督,促使其尽快作出事故认定书,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后续处理能顺利进行。
2025-10-22 10:4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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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要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这明确了正常情况下出具认定书的时间要求。
(2)若三个月未出事故认定书,可先与负责事故的交警沟通,了解未出具的原因。若因特殊情况延迟,可要求知晓进度。
(3)若交警部门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申请行政监督,促使其及时作出事故认定书。
提醒: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保留好与交警沟通的记录。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5-10-22 09:3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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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联系负责事故的交警,清晰询问事故认定书未出具的具体原因。
(二)若因检验、鉴定等特殊情况延迟,要求交警告知检验、鉴定的进度情况。
(三)若判定属于交警部门怠于履行职责,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申请行政监督,促使其尽快作出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5-10-22 08:4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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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在现场调查起十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起五日内制作。
2.若三个月未出认定书,先联系负责交警问原因。
3.若是检验等特殊情况延迟,可要求了解进度。
4.若交警部门怠于履职,可向上级部门反映,申请行政监督促其及时出结果。
2025-10-22 08:1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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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应在规定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三个月未出,可先联系交警询问原因,因特殊情况延迟可了解进度,若属交警部门怠于履职,可向上级部门反映申请行政监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要求。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若三个月都未出具事故认定书,这种情况显然超出了正常的时间范围。当事人先联系负责事故的交警,能初步了解未出具的缘由。若因检验、鉴定等特殊情况延迟,了解进度可让当事人心中有数。若确定是交警部门怠于履行职责,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并申请行政监督,能促使其及时作出事故认定书。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交通事故处理问题,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2 06:31: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