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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社会保险争议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部分则需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对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且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争议,法院会受理。因为这本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民事赔偿纠纷,法院有权处理。
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的争议,法院通常不予受理。此类争议属于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是行政管理范畴,并非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符合法院受理条件,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若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的争议,劳动者应及时向社保管理部门反映,由其介入处理。
2025-10-21 17: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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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争议,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这是因为该争议本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未履行办理社保手续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纠纷,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审理和裁判。
(2)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这种争议涉及到社保征收与缴纳的管理关系,并非单纯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劳动者应向社保管理部门寻求解决。
提醒:
遇到社会保险争议时,要先判断争议类型。若涉及赔偿损失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若为欠费等争议应向社保管理部门反映。不同案情解决途径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1 15:1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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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并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此类案件。
(二)若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这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劳动者应向社保管理部门寻求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5-10-21 13:4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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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社保手续,且社保经办机构无法补办,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要求单位赔偿损失的争议,法院会受理。
2.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因欠费等产生的争议,属行政管理范畴,非单纯的劳动者与单位间社保争议,法院一般不受理,劳动者应找社保管理部门解决。
综上,部分社保争议可起诉,部分要走行政途径。
2025-10-21 11: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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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部分社会保险争议能到法院起诉,部分需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产生的争议,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会受理此类案件。但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是行政管理范畴,并非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劳动者应向社保管理部门寻求解决。如果您遇到社会保险争议方面的问题,不确定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21 09:55: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