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四个月无结果时,有多种措施可采取保障权益。首先可让嫌疑人相关人员向检察院了解进展并询问未办结原因,依据法律,若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犯罪嫌疑人应被释放,需继续查证、审理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若发现检察院超期办案,可向其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由其监督并督促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3.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机关申诉,借助上级机关的力量促使案件依法推进。
法律分析:
(1)在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四个月无结果时,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向检察院了解案件进展并询问未办结原因。依据法律,被羁押案件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犯罪嫌疑人应被释放,需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若发现检察院存在超期办案情况,可向其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借助内部监督机制督促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3)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机关申诉,上级机关能够对案件进行监督,促使案件依法推进。
提醒: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要注意保留相关沟通记录。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由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检察院了解案件进展,询问未办结原因。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犯罪嫌疑人应被释放,需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若检察院超期办案,可向其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监督并督促加快办理进度。
(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机关申诉,推动案件依法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四个月无结果,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让嫌疑人相关人员,如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检察院询问案件进展与未办结原因。按法律规定,超期未办结的,嫌疑人可释放或继续取保、监视居住。
二是若存在超期办案,可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督促加快进度。
三是向同级检察院的上级机关申诉,推动案件依法处理。
结论:
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四个月无结果,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检察院了解进展询问原因,若超期办案可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向上级机关申诉。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应释放犯罪嫌疑人;需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所以当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四个月无结果时,相关人员有权向检察院了解情况。若经了解发现检察院存在超期办案的情况,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检察院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让其监督并加快办案进度,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机关申诉来推动案件依法进行。如果您在这类案件中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更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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