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工作中遭遇了眼眶上侧壁和下壁骨折的伤情,并采取了保守治疗。这种情况确实属于工伤范畴,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的情况符合这一规定。关于伤情等级,眼眶骨折通常可能构成十级伤残,但具体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定。建议您在伤情稳定后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在治疗期间,您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 经鉴定构成伤残的,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建议您:
1. 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伤情况
2. 保存好所有医疗记录和费用单据
3. 在治疗结束后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单位未依法为您申报工伤,您本人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醒的是,虽然采取了保守治疗,但眼眶骨折可能对视力等功能造成影响,建议您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考虑进行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这种情况先去做工伤认定,拿到认定结果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可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主张赔偿,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和单位就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20 22:4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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