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补偿并非敲诈。按法律,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需付双倍工资,这是劳动者合法权益。
2.敲诈勒索是非法占有,用威胁要挟强行索财。劳动者基于事实劳动关系和企业违法主张补偿,合理合法。
3.劳动者通过协商、调解等合法途径要补偿,不算敲诈。但用非法手段索要远超法定补偿的财物,可能涉嫌犯罪。
结论:
企业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要求补偿不算敲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财物。劳动者要求企业支付未签合同补偿,是基于事实劳动关系和企业违法行为的合理主张。只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索要补偿,就不属于敲诈。但如果劳动者虚构事实、恶意威胁,索要远超法定补偿金额的财物,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如果遇到企业未签合同等劳动纠纷问题,不知如何合法维权,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要求企业因未签劳动合同给予补偿通常不算敲诈,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关键在于劳动者主张权益的方式和诉求的合理性。若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基于事实劳动关系和企业违法行为主张补偿,属于合理维权。
为避免纠纷,劳动者应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主张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诉求。企业也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若劳动者以非法手段索要远超法定补偿的财物,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法律分析:
(1)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补偿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时间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劳动者应有的权益。
(2)敲诈勒索有明确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财物。而劳动者基于事实劳动关系和企业违法情形主张补偿,是合理维权。
(3)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补偿,不属于敲诈。但如果采用虚构事实、恶意威胁等非法手段索要远超法定补偿的财物,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提醒:
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补偿应通过合法途径,避免使用非法手段;企业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避免法律风险。
(一)劳动者遇到企业没签劳动合同情况,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补偿,可先与企业协商,明确指出企业未签合同违法及自身应得补偿。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
(三)还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
(四)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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