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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有什么后果

李* 浙江-台州 合同订立咨询 2025.10.20 10:15:48 423人阅读

设计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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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给付金钱一方不履行合同,对方可直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
(二)非金钱债务不履行时,对方通常可要求继续履行,但遇到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况则除外。
(三)违约方要赔偿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按约定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10-20 14:0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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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合同签了却不履行,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要是付款方不履行,对方能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非金钱债务不履行,对方可要求继续履行,除非存在法律或事实履行不能、标的不适宜强制履行、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况。

2.违约方要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签约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3.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若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减。

2025-10-20 12:4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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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设计合同签订后不履行需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包括支付价款或报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设计合同中,若给付金钱一方不履行,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非金钱债务不履行时,对方一般可要求继续履行,但存在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特殊情形除外。违约方要赔偿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若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在遇到设计合同违约纠纷时,相关权益人要及时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合同违约的处理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解决问题。

2025-10-20 11:4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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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签订后不履行需承担民事违约责任。若给付金钱一方违约,对方可要求支付价款或报酬;非金钱债务不履行,对方通常可要求继续履行,除非出现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特定情形。
违约方需赔偿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应涵盖违约造成的损失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范围。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当约定违约金与造成损失差异较大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为避免违约纠纷,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确保条款具有可操作性。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若可能违约应尽早协商解决方案。

2025-10-20 10:5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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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设计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对于给付金钱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这保障了守约方的基本权益。
(2)当是非金钱债务不履行时,对方一般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等,此时继续履行的要求可能无法实现。
(3)违约方要赔偿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涵盖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若约定的违约金与造成的损失差异较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提醒:签订设计合同前应仔细审查条款,明确违约责任。遇到违约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若对违约金等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0:43:1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一)从总体上避免在特别条款中就“以送审价结算”作出约定。在承包方不坚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不在特别条款中就“以送审价结算”作出约定。因为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承包方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的约定,是不能主张“送审价结算”的。二)明确约定送达方式。如何认定发包方收到了竣工结算文件,是争论的事实焦点。因此在合同附加条款中要对何为“收到”作出明确约定,如就送达方式,签收人,送达时间等作出约定,认定“收到”的条件越严,对发包方越有利。从而避免承包方以信函投递或交由其他业务人员签收的方式,形成发包方已经签收的事实。三)明确约定审查期限。现行的司法解释中所提的28天审查期限,是在双方当事人就审查期限没有明显约定的情况下所作的硬性规定。依据“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特别条款中就审查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即使大于28天,也是有效的。四)明确约定竣工结算文件的内容。应该明确约定竣工结算文件的内容,确定完全竣工结算文件的标准。以便在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完备的情况下,得以对抗其结算工程价款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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