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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邓* 云南-红河 土地承包咨询 2025.10.20 07:37:15 436人阅读

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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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通常没有补偿,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林地期满会依法延期,不存在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

3.农村土地其他方式承包,合同到期不续签时,有约定补偿按约定;没约定但承包方有投入且发包方收回造成损失,承包方可要求适当补偿。

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无补偿,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

2025-10-20 13:4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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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合同类型、约定及具体情况判断。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无补偿,有约定除外;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期满依法延期无补偿问题,其他方式承包则依约定或看承包方投入损失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国有土地租赁合同通常遵循合同约定,若无特别约定,到期不续签一般无补偿。农村土地承包中,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林地期满会依法延期,所以不存在到期不续签补偿情况。而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合同有补偿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但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有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等投入,发包方收回承包地造成承包方损失,承包方可要求适当补偿。土地合同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复杂情况,若遇到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0 11:5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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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取决于合同类型、约定及具体投入情况。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通常无补偿,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家庭承包方式下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满会依法延期,不存在补偿问题。
2.对于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合同,若合同有补偿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但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了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等投入,发包方收回承包地造成承包方损失,承包方可要求适当补偿。
3.建议签订土地合同前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到期不续签的补偿事宜。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合理投入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发包方应遵循公平原则,对承包方合理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2025-10-20 10:4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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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方面,通常情况下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不过若合同中有关于补偿的特别约定,则依照约定执行。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采用家庭承包方式,像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满后会依法延期,也就不存在到期不续签补偿的问题。
(3)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时,若合同约定了补偿就按约定处理;若未约定,但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有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等投入,发包方收回承包地给承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提醒:土地合同到期补偿情况因性质和约定而异,面对土地合同到期事宜,建议仔细查看合同规定,若情况复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0:2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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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租赁合同:通常到期不续签无补偿,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1.家庭承包方式,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满依法延期,不存在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
2.其他方式承包,合同有约定补偿的按约定;无约定但承包方有投入且发包方收回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可要求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此条虽主要针对租赁合同内容,但表明合同双方可就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土地合同到期补偿事宜可依合同约定处理。

2025-10-20 08:56:4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二、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三、审查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四、缴费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五、划拨决定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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