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放前台致其被偷,快递员和快递公司存在过错。他们未按规定完成安全交付义务,依据相关法律,需对快递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2)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前台,意味着收件人认可该保管地点,快递公司完成交付,通常情况下收件人自行承担损失。
(3)若前台管理方有重大过失,像随意摆放快递、未采取基本保管措施等,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收件人可先尝试与快递公司、前台管理方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提醒:收件人要明确告知快递员自己对快递存放的要求;若协商赔偿,注意保留好沟通记录等证据,不同情况责任承担有别,案情不同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快递员未经同意放前台致快递被偷,可要求快递员及快递公司赔偿,因其未完成安全交付义务。
(二)若收件人同意放前台,通常由收件人自行担责;若前台管理方有重大过失,如随意摆放快递、未采取基本保管措施,可要求其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三)收件人可先与快递公司、前台管理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放前台致被偷,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有过错,未完成安全交付,要担责赔偿。
2.收件人同意放前台,视为认可保管地点,快递公司完成交付,通常收件人自担损失。若前台管理方有重大过失,如随意摆放、未保管,需担责。
3.收件人可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
结论:
快递放前台被偷责任承担分情况,未经收件人同意放前台导致被偷,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担责;收件人同意放前台,通常收件人自担损失,前台管理方有重大过失需担责。可先协商,不成则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快递服务合同中,快递公司有安全交付快递的义务。若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前台,未完成该义务,存在过错,所以快递员及快递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收件人同意放前台,意味着认可该保管地点,快递公司完成交付,一般损失由收件人承担。若前台管理方有重大过失,如随意摆放快递、不采取基本保管措施,就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遇到此类情况,收件人可先与相关方协商,协商无果时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若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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