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社保情况多样,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需分类判断。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该部分。
(2)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因其主要保障参保人特定风险下的权益,具有人身属性和专属性,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名义缴纳的商业保险,离婚时可对其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提醒:
在涉及社保和商业保险财产分割时,需明确各类保险性质和法律规定。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
(一)对于社保中基本养老保险,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可查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二)对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因其具有人身属性和专属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若存在以一方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商业保险,离婚时可对该商业保险的现金价值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1.社保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要分情况。社保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2.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特定风险权益,有人身属性和专属性,通常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3.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名义买的商业保险,离婚时可分割其现金价值。
结论:
社保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要分情况,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商业保险,离婚时可分割其现金价值。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所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在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特定风险时的权益,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和专属性,因此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商业保险,其现金价值是一种财产权益,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如果对社保财产分割或其他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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