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商洛法律咨询 > 商洛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土地纠纷找哪里找证据有效

土地纠纷找哪里找证据有效

王** 陕西-商洛 土地承包咨询 2025.10.20 03:38:08 490人阅读

土地纠纷找哪里找证据有效

其他人都在看:
商洛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商洛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土地纠纷可通过多途径收集有效证据。政府部门、相关当事人、现场勘查和历史资料都是重要来源。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可前往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查找土地登记、审批、规划等资料,以证明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到农业农村部门调取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档案,明确承包关系。
-向邻里收集关于土地使用历史和现状的证言,向土地流转、交易的对方当事人获取合同协议等直接证据。
-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测量绘图,记录地上附着物情况,形成现场勘查资料。
-查找老地契、族谱、村志等历史资料,证明土地历史权属和使用情况。同时,收集过程中要严格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2025-10-20 07:57: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政府部门资料是重要证据来源。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登记、审批、规划等资料,能清晰呈现土地权属和使用状况;农业农村部门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可明确承包关系。
(2)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可忽视。邻里的证言能反映土地使用的历史和现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土地流转、交易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协议,是直接证明土地相关权益的有力证据。
(3)现场勘查形成的资料可作为证据。对争议土地实地测量绘图、记录地上附着物情况,能直观展现土地实际状况。
(4)历史资料有辅助作用。老地契、族谱、村志等可证明土地的历史权属和使用情况。

提醒:收集土地纠纷证据时,务必注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情所需证据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07:15:19 回复
咨询我

(一)当遇到土地纠纷收集证据时,可优先前往政府相关部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能提供土地登记、审批、规划等资料,农业农村部门有农村土地承包的档案,可按需获取相应资料证明土地情况。

(二)向相关当事人收集证据。向邻里询问土地使用历史和现状并获取其证言,从与土地流转、交易的对方当事人处拿到合同协议。

(三)开展现场勘查。对争议土地实地测量绘图,详细记录地上附着物情况,形成有效资料。

(四)查找历史资料,例如老地契、族谱、村志等,用于证明土地历史权属和使用情况。同时,收集过程要保证证据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5-10-20 05:39:39 回复
咨询我

1.政府部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有土地登记等资料,可证明权属和使用情况;农业农村部门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能证明承包关系。

2.相关当事人:邻里证言可反映土地使用情况;土地流转、交易对方提供的合同协议是直接证据。

3.现场勘查:对争议土地实地测量绘图,记录附着物情况,所得资料可作证据。

4.历史资料:老地契、族谱、村志等能证明土地历史权属和使用情况。收集证据要保证合法、真实、关联。

2025-10-20 04:18:4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土地纠纷可从政府部门、相关当事人、现场勘查、历史资料等多途径找有效证据,且收集时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法律解析:
在土地纠纷中,多途径收集证据至关重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登记、审批、规划等资料,能清晰反映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档案,可证明承包关系。相关当事人处,邻里的证言能提供土地使用的历史和现状信息,与土地流转、交易相关的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协议是直接证据。现场勘查对争议土地实地测量绘图、记录地上附着物情况形成的资料,以及老地契、族谱、村志等历史资料,都能在证明土地历史权属和使用情况方面发挥作用。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需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才能被法庭采信。所以在收集证据时,一定要确保符合这些要求。如果在土地纠纷证据收集及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0 04:01:1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证据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证据有哪些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例如土地承包合同、农村的证人证言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1、发包方第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第二,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三,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2、承包方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因此集体中的农户为承包经营权的最基本主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可由农民集体外的个体或者单位承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农民解决土地纠纷找哪里解决?

    专业解答发生土地纠纷农民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管选择的解决方式是什么,都最好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果对农民解决土地纠纷找哪里解决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2024.02.22 2279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