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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参照什么法律规定

刘* 江苏-淮安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0.18 11:52:33 429人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参照什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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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有明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及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或死亡的有额外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若侵权致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请求赔偿。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有细化规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侵权人应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主动与被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
2.被侵权人要及时收集和保存与损害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
3.双方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解释的细化规定争取合理赔偿。

2025-10-18 15: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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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主要依据。当侵害他人导致人身损害,侵权方需赔偿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若造成残疾,除上述赔偿外,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方面,若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还可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计算标准的细化规定。

提醒: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赔偿标准和范围有别,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2025-10-18 15:4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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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赔偿项目。若造成人身损害,要明确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造成残疾的,加上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加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判断精神损害赔偿。若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参考司法解释。处理具体案件时,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0-18 15:0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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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害他人致人身损害,需赔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误工减少的收入。

2.若造成残疾,要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则需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侵权致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处理案件时,还可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的细化规定。

2025-10-18 14:3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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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需赔偿治疗康复费用、误工收入等,造成残疾或死亡有额外赔偿,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处理案件可参考相关司法解释。
法律解析: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侵害他人致人身损害,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若侵权致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相关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有细化规定。在实际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可依据这些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帮助。

2025-10-18 13:44:41 回复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为准: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展开全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为准: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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