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1.若发现前夫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有证据证明其过错行为,且财产分割因对方过错受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
2.因前夫过错遭受精神损害,可主张赔偿。
3.主张权利需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进行,同时要积极收集前夫与他人育有孩子等证据。
结论:
离婚后发现前夫早和别人育有孩子,有证据证明其婚内过错的,可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并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过错,如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无过错方权益受到保护。离婚后发现对方有此类过错行为,若在财产分割上因对方过错受损,可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审理。若因对方过错遭受精神损害,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这些权利的行使有时间限制,需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所以,发现前夫婚内与他人生育孩子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孩子出生证明、前夫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等,以此支撑自己的诉求。若遇到此类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现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育有孩子,有证据证明其过错行为时可依法维权。在财产分割上权益受损,能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审理;若因对方过错遭受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为保障权益,可采取以下措施:
1.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2.积极收集证据,如前夫与他人育有孩子的相关证明,以支撑诉求。
法律分析:
(1)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属于过错行为。若离婚后发现此情况且认为财产分割因对方过错受损,可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审理。
(2)若因对方过错遭受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主张上述权利需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进行,通常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4)为支撑诉求,应积极收集对方与他人育有孩子等相关证据。
提醒:
务必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收集证据时要保证其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在财产分割上因对方过错权益受损,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重新审理。
(二)若因前夫过错遭受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三)主张上述权利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进行,一般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四)积极收集前夫与他人育有孩子等相关证据,支撑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此处未直接针对与他人同居生子,但法院可依据过错原则,在重新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