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以及挂靠这三种情形下存在建设工程款连带责任。转包和违法分包违反法律规定,为保障实际施工人权益,转包人、违法分包人需与接受转包、分包的主体共同担责;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在欠付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责,可避免其权益受损;被挂靠人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工程有过错,要与挂靠人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
2.解决措施和建议:对于转包和违法分包,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在选择合作方时,要严格审查资质,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发包人应及时支付工程款,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机制。被挂靠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杜绝允许他人挂靠的行为。
法律分析:
(1)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要和接受转包、分包的主体一起对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2)当发包人存在欠付工程款的情况,为防止其拖欠工程款使实际施工人权益受损,发包人需在欠付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3)在挂靠情形中,被挂靠人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工程存在过错,所以要与挂靠人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对工程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建设工程相关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转包或违法分包导致工程款支付问题,实际施工人可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共同支付工程款,在协商无果时可准备相关合同、施工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二)当发包人存在欠付工程款情况,实际施工人要收集能证明发包人欠付金额的材料,直接要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三)在挂靠情形中,若工程款未支付,实际施工人可同时向被挂靠人和挂靠人追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款需承担连带责任:
转包或违法分包时,转包人与违法分包人要和实际施工人共同支付工程款。这是因为此类行为违法,为保障实际施工人权益,需担责。
发包人若欠付工程款,需在欠款范围内和实际施工人一起担责,避免其拖欠导致实际施工人利益受损。
挂靠情况下,被挂靠人常与挂靠人对工程款债务担责,因其允许他人用自己名义揽工程有过错,应共同支付工程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