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不仅包括对民警身体的直接攻击,如捆绑、殴打、拉扯等,也包括使用凶器、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方式。即便未直接针对民警人身,破坏警用装备影响执法,或实施撕咬、踢打等行为致民警轻微伤或警用装备严重毁损,也构成暴力袭击。但轻微拉扯、推搡且无明显伤害和执法阻碍的,通常不认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袭警行为违法性的认识。
2.警察在执法时做好自身防护,规范执法流程。
3.对暴力袭警行为依法严惩,起到震慑作用。
4.建立袭警快速处置机制,保障民警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形式多样,包括对民警身体的直接攻击,如捆绑、殴打、拉扯等,还包括使用凶器、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攻击方式。
(2)即便未直接针对民警人身,对其正在使用的警用装备进行暴力破坏并影响执法,也属于暴力袭击范畴。
(3)实施撕咬、踢打等行为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导致民警轻微伤或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构成暴力袭击。
(4)但轻微拉扯、推搡且未造成明显伤害后果和执法阻碍的,通常不认定为暴力袭击。
提醒:
面对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应积极配合,避免实施暴力行为或破坏警用装备,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不同情况的认定有别,若涉及相关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公民遇到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时,应积极配合,避免出现捆绑、殴打、拉扯等攻击行为。
(二)不使用枪支、刀具等凶器,也不采用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式攻击民警。
(三)不暴力破坏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装备,以免影响执法。
(四)杜绝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防止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警用装备严重毁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暴力袭击正在执法的警察,包括直接攻击身体,如捆绑、殴打等,也包括用凶器、机动车撞击等方式。
2.虽未直接攻击民警,但破坏警用装备影响执法,也算暴力袭击。
3.通过撕咬、踢打等阻碍执法,致民警轻微伤或装备严重毁损,构成暴力袭击。
4.轻微拉扯、推搡且无明显后果和阻碍执法,通常不算。
结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有多种表现形式,对民警身体直接攻击、破坏警用装备影响执法、阻碍执法致民警轻微伤或装备严重毁损等可认定,轻微拉扯推搡无明显后果和阻碍一般不认定。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保障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至关重要。对民警身体实施捆绑、殴打等直接攻击,使用凶器或驾驶机动车撞击,这是明显的暴力袭击行为。而破坏警用装备影响执法,或是阻碍执法造成民警轻微伤、装备严重毁损,也被认定为暴力袭击,因为这些行为都干扰了正常执法活动。但如果只是轻微拉扯、推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执法阻碍,通常不认定为暴力袭击,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合理性。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对是否构成暴力袭击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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