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孕期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需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且按原合同约定条件履行。这是法律对女职工特殊时期的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2.若单位违规终止合同,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维持劳动关系;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女职工自身应了解相关法律,遇到权益受损及时维权。
法律分析:
(1)女职工孕期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需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并且要按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保障女职工权益。
(2)若单位违规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恢复劳动关系;二是若不想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若对补偿标准或维权方式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女职工遇到孕期合同到期,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表明自己处于孕期等特殊时期,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将合同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三)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女职工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能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需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且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2.若单位违规终止,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结论:
女职工孕期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时终止,违规终止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孕期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要续延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需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若单位违规终止,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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