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所在的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保险费,所以朋友想知道如果受伤了工伤待遇差额用人单位承担吗
你好,原告在为被告公司工作过程中受伤,经依法认定构成工伤并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报酬总额为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保情况在本单位公示。被告未尽上述义务,致使原告未能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理应承担差额填补责任。
2018-04-01 19:00:41 回复专业解答不能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专业解答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少报员工薪酬可能导致工伤保险费用不足,影响工伤工人的福利。建议雇主及时与受影响员工协商补偿。工伤保险待遇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水平。按照我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待遇基于劳动者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个人薪资低于或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75%和300%,则按相应比例计算。
专业解答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少报员工薪酬可能导致工伤保险费用不足,影响工伤工人的福利。建议雇主及时与受影响员工协商补偿。工伤保险待遇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水平。按照我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待遇基于劳动者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个人薪资低于或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75%和300%,则按相应比例计算。
专业解答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情况下由公司自己进行补足。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准的,之所以有差额本身也是公司在缴纳社会保险的时候不符合实际情况。
律师解析 不能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律师解析 不能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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