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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物品肇事罪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主体一般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不过其他人也可能构成。客观上,在相关活动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规定涉及爆炸性、易燃性等物品,严重后果包括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主观是过失,存在疏忽大意未预见或已预见却轻信可避免的情况。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从事危险物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合规意识。
-监管部门加大对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降低事故损失。
2025-10-17 16:4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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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认定,危险物品肇事罪一般涉及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但非此特定职业人群若有相关违规行为也可能构成本罪。
(2)客观方面,需满足在危险物品相关环节违反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这些规定涵盖爆炸性、易燃性等物品管理,严重后果包括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3)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存在应当预见危害却因疏忽未预见,或已预见却轻信可避免的情况。
(4)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区分时,核心在于是否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未违反规定即便有事故也不构成此罪。
提醒:在涉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中,务必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否则可能触犯危险物品肇事罪,不同案情对应的法律责任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16:4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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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主体时,不局限于从事相关工作的职工,其他人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构成本罪,要全面审查行为人的身份和参与危险物品相关活动的情况。
(二)判断客观方面,要确认是否在规定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违反管理规定,同时核实是否发生重大事故并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三)确定主观方面,分析行为人是否存在应当预见却未预见,或已预见却轻信能避免的过失心理。
(四)区分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关键看是否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未违反则不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5-10-17 15:2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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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方面:通常是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职工,不过其他人也有构成此罪的可能。
2.客观方面:在危险物品的生产等环节,违反爆炸性等物品管理规定,引发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像致人重伤死亡或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3.主观方面:属于过失犯罪,即应预见行为后果却没预见,或预见了却轻信能避免。
4.区分要点:和自然、技术事故区分,关键看是否违规,未违规即便出事也不构成此罪。
2025-10-17 15:0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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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危险物品肇事罪认定需综合考虑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且要与自然、技术事故区分。
法律解析:
危险物品肇事罪主体通常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但不局限于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客观方面要求在相关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未预见或已预见却轻信能避免。区分该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的关键在于是否违反规定,未违反规定即便发生事故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在生活或工作中涉及危险物品相关事宜,对是否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7 13:53: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