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通常需支付加倍利息。依据法律,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就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调解书属于生效法律文书,所以一方未按调解书确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且该利息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调解书本身对迟延履行责任有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应优先按照调解书约定执行。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当事人签订调解书时,明确迟延履行责任相关约定,避免后续纠纷。
2.若对方未按调解书履行,及时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其支付加倍利息或按约定执行。
3.若对加倍利息计算或约定执行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分析:
(1)未按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通常要支付加倍利息。依据法律,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而调解书属于生效法律文书。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3)若调解书本身对迟延履行责任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优先按照调解书的约定执行。
提醒:在面对调解书履行问题时,要注意查看其中是否有关于迟延履行责任的特别约定。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一方未按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二)当调解书本身对迟延履行责任有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优先按照调解书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1.未按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通常要支付加倍利息。因为法律规定,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还钱,要加倍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而调解书属于生效法律文书。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满日起算。
3.若调解书对迟延履行责任有特别约定,且不违法,优先按约定执行。
结论:
未按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一般需支付加倍利息,但调解书有特别约定且不违法的,优先按约定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调解书作为生效法律文书,若一方未按其确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该利息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然而,要是调解书本身对迟延履行责任有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就优先按照调解书的约定来处理。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每个人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若对未按调解书履行的具体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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