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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驾驶适用自首,自首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特别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人员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2.在危险驾驶案里,若公安机关未发觉犯罪或未对行为人讯问、采取强制措施时,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一般自首。若因危险驾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危险驾驶罪行,构成特别自首。
3.对于自首的危险驾驶行为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危险驾驶案件时,准确认定自首情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刑,以体现法律的公正与严肃。同时,应加强对危险驾驶危害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2025-10-16 17: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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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自首包含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类型。一般自首要求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特别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2)在危险驾驶案件里,若在公安机关未发觉犯罪或未对其讯问、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投案交代行为,属于一般自首。
(3)因危险驾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危险驾驶罪行,构成特别自首。
(4)对自首的危险驾驶行为人,法律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免除处罚。
提醒:
危险驾驶案件中自首认定有严格条件,不同情况认定方式有别。若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6 17:0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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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符合一般自首条件,在公安机关未发觉犯罪或未对其讯问、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投案如实交代危险驾驶行为,要及时去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
(二)若符合特别自首条件,即因危险驾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危险驾驶罪行,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交代。
(三)在危险驾驶案件中,若有自首情节,可委托律师,让律师依据自首情节为自己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2025-10-16 15:3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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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驾驶可适用自首,自首分一般和特别两种。一般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特别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措施者,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罪行。
2.危险驾驶案里,公安未发觉犯罪或未讯问、采取措施时主动投案交代,属一般自首;被采取措施后交代未掌握的其他危险驾驶罪行,属特别自首。
3.自首的危险驾驶行为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轻的可免罚。
2025-10-16 15: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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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危险驾驶适用自首,包括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自首的危险驾驶行为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特别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在危险驾驶案件里,若在公安机关未发觉犯罪或未对其讯问、采取强制措施时,行为人主动投案交代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一般自首;若因危险驾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危险驾驶罪行,可认定为特别自首。基于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危险驾驶行为人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待遇。如果您遇到危险驾驶相关法律问题,或对自首认定等情况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6 13:4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