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龙岩法律咨询 > 龙岩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哪些犯罪未遂的立案标准

哪些犯罪未遂的立案标准

刘* 福建-龙岩 刑事立案咨询 2025.10.15 03:41:23 301人阅读

哪些犯罪未遂立案标准

其他人都在看:
龙岩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龙岩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犯罪未遂是因犯罪分子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判断是否立案,要考虑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重大法益及是否符合具体罪名立案追诉标准。
(2)盗窃罪方面,若以数额巨大财物、珍贵文物为目标盗窃,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况,即便未遂也会立案。这体现了对盗窃此类重要财物行为的严厉打击。
(3)诈骗罪若以数额巨大财物为诈骗目标,即使未遂也会被立案追诉,因为这种行为严重威胁公私财产安全。
(4)抢劫罪只要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财物都可能立案,表明法律对抢劫这种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

提醒:
不同犯罪的立案标准有差异,遇到相关情况需仔细判断是否符合对应罪名立案条件,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5 08:00:05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涉及犯罪未遂是否立案的情况,如果是盗窃罪,当以数额巨大财物、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可积极收集相关财物价值、盗窃行为等证据去报案,以促使立案。
(二)若遇到诈骗罪,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以数额巨大财物为诈骗目标,即使未遂,也应及时提供给警方,争取立案追诉。
(三)对于抢劫罪,只要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不管是否抢到财物,都要及时向警方说明情况并保留现场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条法律表明犯罪未遂在法律上有其认定和处理规则,也为判断犯罪未遂是否应立案等提供了基本依据。

2025-10-15 07:13:47 回复
咨询我

1.犯罪未遂指已开始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外因素未成功,但不是所有未遂都立案。

2.常见立案的未遂情形:盗窃数额巨大财物、珍贵文物等,诈骗数额巨大财物,抢劫公私财物实施行为即可能立案。

3.判断是否立案,要看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重大法益,以及是否符合对应罪名立案标准。

2025-10-15 06:53:4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并非所有犯罪未遂都要立案,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特定情形的犯罪未遂应立案,判断是否立案需看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重大法益及是否符合立案追诉标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着手犯罪但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对于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重大法益的犯罪未遂会立案。像盗窃罪,若以数额巨大财物、珍贵文物为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即使未遂也立案;诈骗罪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未遂的会被追诉;抢劫罪实施了抢劫行为,不论是否抢到财物都可能立案。这是因为这些犯罪行为本身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即便未遂也需依法处理。若遇到犯罪未遂相关法律问题,难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5 05:17:26 回复
咨询我

犯罪未遂指已着手实行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并非所有犯罪未遂都立案,判断是否立案关键在于犯罪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重大法益,以及是否符合具体罪名立案追诉标准。

常见有立案标准的犯罪未遂情形:
1.盗窃罪:若以数额巨大财物、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即便未遂也应立案。
2.诈骗罪:以数额巨大财物为诈骗目标,即便未遂也会立案追诉。
3.抢劫罪: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只要实施抢劫行为,无论是否抢到财物,都可能立案。

为准确处理犯罪未遂案件,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判断。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不同犯罪的立案标准。

2025-10-15 04:59:1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教唆犯成立犯罪未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问题解答如下,教唆犯成立犯罪未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教唆犯的“着手”是善于实行犯罪成立犯罪未遂第一个条件。何谓着手?按照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着手”是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行为的开始,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主要标志,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实行行为的开始充分表现出来,而不同于在此之前预备实行犯罪的意志。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这种行为已不再属于为犯罪实行创造便利条件的预备犯罪的性质而是实行犯罪的性质,这种行为已使刑法所保护的具体客体初步受到危害或面临实际存在的威胁。在有犯罪对象的场合,这种行为已直接向犯罪对象。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的阴碍或行为人的自动中止犯罪,这种行为就会继续进行下去,直到犯罪即遂的达到。2、教唆犯的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即遂的显著标志。关于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观点;一是犯罪目的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指犯罪目没有达到;二是“犯罪结果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产生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三是“犯罪构成要件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齐备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其中第三种观点是通说观点。我认为通说观点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说”,我们可以界定以下几类存在即遂未遂之分的犯罪“未得逞”的含义:一类是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完在即既遂标志的犯罪,其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第二类是以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其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过错成;第三类是以法定危险状态的具备作为犯罪既遂的犯罪,其犯罪未遂是客观上尚不具备危险状态,等等。3、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何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从犯罪未遂基本原理出发,首先它是指行为人本人的意志和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其次,它的性质是阻犯罪意志的原因,包括犯罪人本人以外的原因,行为人因自身能力,知识,技巧等缺乏或不佳对完成犯的不利影响,犯罪人主观上认识错误等;再次,它在量上是否以阻止犯罪意志的原因;最后,它的作用的对象是犯罪意志及其支配下的犯罪活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